2019年8月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根据山东旅科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旅科集团)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9年10月12日指定该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19年12月16日,济南中院根据山东旅科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科信息)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9年12月26日指定该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年6月15日,济南中院依法裁定对旅科集团、旅科信息(以下简称两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目前,管理人已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完成两公司的资产负债审计、资产评估工作。为充分发挥两公司名下有效资产价值最大化,尽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两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两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旅科集团于1992年7月1日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恒利,登记注册资金为32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济南市燕子山西路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51654G,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范围信息服务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计算机网络服务,电子通讯及计算机技术开发,服务;通信设备的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与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准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劳务总承包;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旅科信息于1999年1月15日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恒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01337N 。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600号山大科技产业园3号楼。经营范围: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通讯设备、器材的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集成业务;国内劳务派遣;广告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两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旅科集团主要资产:
(厂区及土地外观实景)
旅科集团名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27号,面积536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一宗,以及分别登记在该宗土地上通信楼一幢,面积为4324.1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辅楼一幢,面积为829.33平方米和227.7平方米,房屋用途分别为办公和仓库。
(通信楼外观实景)
(辅楼外观实景)
2.旅科信息主要资产:
登记在旅科信息名下奥迪轿车1辆、桑塔纳轿车1辆。
三、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大千佛山风景区内、省会城市济南最早、最成熟的富人核心区域——开元片区核心位置。南邻一墙之隔为济南林场,东临燕子山,西南接开元寺、大佛头风景区,西临千佛山风景区,向北出中联花园A区为环山路。院内地势南高北低,站在目前的办公楼上,向北可俯瞰泉城,遥望黄河,向南、东、西,皆是青山碧野,满眼葱绿。三面环山,一年四季风景优美,空气清新,环境宜人。
2.周边配套完善、交通十分方便。周边有银座购物广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 、健身场馆、宾馆饭店、学校等一应俱全。地处省会城市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历下区,东二环以内,经十路南侧,不可撼动的中心位置,是市区不可复制的绝版地块,生活起居、办公都非常便利。
3.地处高档社区,占有优质教育资源位置,是城市核心区域难得的稀缺土地资源,具有很高的投资升值潜力。
四、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两公司工商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业务或类似行业及相关经营管理经验。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 本次招募活动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作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报名。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四份,不接收线上和邮寄方式。
2.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高律师,联系电话:0531-81697932,81697933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81号南邻。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16时止,逾期管理人不再接收报名。
4.本案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均可报名参与本次预重整招募。
(二)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清单
1.投资意向书(需作出参加两公司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复印件及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4.意向投资人财产状况说明,包括收入、利润等证明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及投资资金来源说明等。
5.同意知悉对两公司情况予以保密且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未按要求提交的,管理人不予接收。
(三)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时应向管理人一次性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提交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汇款时请注明意向投资人全称及“报名保证金”字样),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不予接收报名材料。报名保证金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 山东旅科集团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
账 号:2050003274205000011822
(四)对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当天告知补正,并给予两日的补正期。
(五)尽职调查
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两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管理人将协调有关人员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应控制在五日以内。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六)提交重整方案及评选
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完成后三日内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管理人将组织与意向投资人磋商谈判、进行评审等,经评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将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将写入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济南中院裁定批准后正式生效。
六、保证金有关说明
1.对于未获得入选报名资格及未获得最终评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告知意向投资人并在告知结果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对于最终评审入选但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不予返还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入选资格。
3.最终评审入选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在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需一次性缴纳《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投资总额的30%(含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未能由清算程序转换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被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含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4.如重整计划草案被济南中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支付投资款项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不予返还该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其承担未支付投资款项数额20%的违约金,同时该投资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破产重整或拍卖程序。
七、特别声明
1.如两公司破产工作出现重大事项或济南中院提出要求,两公司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终止、撤回或增加预重整招募计划等事宜,管理人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本文件内容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两公司情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3.本文件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本文件由两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两公司管理人。
山东旅科集团总公司管理人
山东旅科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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