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602室:
执行依据 | (2021)济仲裁字第2307号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产权证号 | 济南20190177945 | ||
房屋坐落 | 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602室 | ||
产权面积 | 202.46平方米 | ||
共有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 已查封 | ||
所在楼层 | 6-7 | 规划用途 | 住宅 |
有无租赁 | 有租赁 | 是否腾空 | 未腾空 |
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105)号储藏室:
产权证号 | 济南20190177944 | ||
房屋坐落 | 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105)号 | ||
产权面积 | 17.62平方米 | ||
共有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 已查封 | ||
所在楼层 | -1 | 规划用途 | 地下室 |
有无租赁 | 有租赁 | 是否腾空 | 未腾空 |
其他情况说明:
本拍卖标的租赁期限为2019年8月14日至2029年8月14日,共十年,十年租金已一次性支付给被执行人,因此,本院不负责上述拍卖房产的移交,租赁到期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交接手续,若租赁到期后房产无法交接,可另行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救济,相应风险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看房,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拍卖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14日10时至2023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602室房产及6-105号储藏室
评估价:1952769元
起拍价:1244889元
加价幅度:6200元
保证金:248900元
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602室房产:
执行依据 | 济南仲裁委员会(2021)济仲裁字第2307号裁决书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单独所有 | ||
产权证号 | 济南20190177945 | ||
房屋坐落 | 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602室 | ||
产权面积 | 202.46平方米 | ||
户型 | 4室2厅2厨2卫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 已查封 | ||
所在楼层 | 6-7 | 规划用途 | 住宅 |
有无租赁 | 有租赁 | 是否腾空 | 未腾空 |
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105号储藏室:
产权证号 | 济南20190177944 | ||
房屋坐落 | 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105号 | ||
产权面积 | 17.62平方米 | ||
共有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未抵押; 已查封 | ||
所在楼层 | -1 | 规划用途 | 地下室 |
有无租赁 | 有租赁 | 是否腾空 | 未腾空 |
其他情况说明:
本拍卖标的租赁期限为2019年8月14日至2029年8月14日,共十年,十年租金已一次性支付给被执行人,因此,本院不负责上述拍卖房产的移交,租赁到期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交接手续,若租赁到期后房产无法交接,可另行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救济,相应风险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看房,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特别提示:
1.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要求;
2. 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事先确定在该拍卖标的所在地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限购政策;
3.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买资格的,应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此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拍前请实地看样,若因未实地看样造成的标的物相关事项不清楚而可能出现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确认本标的物现状及一切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5.对于拍卖标的物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部分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权利瑕疵保证、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凡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由双方各自负担(过户时应由买受人垫付税费,垫付的税费应开具税单交至法院等待统一分配)。其它相关费用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欠费(如水、电、物业欠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6.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8、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咨询及看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竞买人自行安排看样。咨询热线:15069109965
三、竞拍规则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点顺延5分钟。
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案的执行依据相关当事人、竞买人可自行在法律文书公开网或档案室查阅。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五、竞买人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8月22日17:00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3)鲁0105执恢315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过户的手续办理。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天桥支行
账号:376070100100090246131635
并备注:(2023)鲁0105执恢315号
八、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谨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拍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拍卖。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的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佣金、服务费、中介费等和拍卖标的无关的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31-855537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7号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拍卖须知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23年8月14日10时至2023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济南市天桥区西苑小区66号楼6-602室及6-(-105)号储藏室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事先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购买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责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日期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同时在10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过户的手续办理。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法院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可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登记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办理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金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31-85553729
联系地址: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7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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